从12月4日凌晨4点召开的赤峰12.03瓦斯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149人安全升井。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主持新闻发布会。

此次事故初步确认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紧急赶到现场,召开会议安排救援。接到事故消息后,正在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下乡调研途中的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派出自治区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的指示要求,本着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开展了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置等一系列工作。

在事故单位首先展开自救工作的基础上,国电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4个中队出动了52名救援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其间,赤峰市政府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了救援指挥部。截至目前,赤峰市政府、元宝山区政府以及平煤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出动救援及医护人员119人、警力268人、救护车辆32辆。

接到赤峰市的报告以后,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为组长的自治区层面的事故抢险指挥部,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指挥部成立了6个工作组。目前,各个工作组正在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元宝山区政府成立了善后抚慰工作组,对遇难者家属和伤者家属开展一对一抚慰工作。

目前,共有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警方已对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涉嫌责任人采取了措施,相关人员已被控制。

下一步,国务院即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综合新华社消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4日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煤矿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杨焕宁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作此表述的。他说,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影响十分恶劣。

会议重点分析了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事故、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事故、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03”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均为瓦斯爆炸事故,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均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的煤矿,均为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煤矿。

杨焕宁要求,对各类证照不全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未经严格审查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照,严禁擅自组织生产;对于年产9万吨以下、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提请地方政府列入关闭退出规划。

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协调电力部门停止矿井供电,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严看死守,严防明停暗开;复产复工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由县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不得违规委托下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代替签字验收。

对列入去产能关闭退出规划的矿井,无论是今年关闭退出的还是明后年关闭退出的,要及时公告,采取有力措施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禁设立“过渡期”或“回撤期”,防止出现“最后的疯狂”。

最新进展

已致32人遇难 救援工作结束

记者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03”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了解到,截至4日10时,事故救援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目前,事故32名遇难者遗体已全部升井,并送至殡仪馆。市区两级政府32个工作组分别与遇难者家属对接,抚慰工作正在进行。

据最高检网站6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员介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

12月5日,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最高检应邀参加事故调查组。目前,最高检已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元宝山区检察院等三级检察机关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

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181人在井下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于4日上午完成救援工作,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不幸遇难,受伤人员经救护已全部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