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最近又出事了。

天津市蓟县垃圾焚烧厂附近村民收到了环保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此前,因反对焚烧厂,村民要求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调查的相关信息,而天津市环保局则以调查内容涉及公民隐私权和姓名权,表示不得公开。

无需多想,又是一桩涉及垃圾焚烧厂项目的“邻避事件”。近年来,随着环保产业越来越热,环保话题越来越火,围绕垃圾焚烧厂的争议同样愈演愈烈。披着“环保无污染”、“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等外衣的垃圾焚烧厂,正因套取国家补贴及不环保等问题屡屡遭受口诛笔伐。

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家“后院”,民众怕的是啥?二噁英!

二噁英又是什么?它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有毒物质,它很难被监测,也很难被分离出来,但却是世界一级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列为“12大危害物”的其中之一,它会导致生殖和发育问题、损害免疫系统、干扰激素、诱发癌症。

“经过40多年的研究,科学家对垃圾焚烧过程中二噁英生成机理的认识已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废弃物焚烧炉的改进以及更先进的污控装置的安装,二噁英的控制技术已相当完善。”有专家如是说。

与此同时,颁布于2014年的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对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要求更为严格。新建焚烧炉自2014年7月1日起就要执行新标准,对于老炉子而言,这一“死线”即是2016年1月1日。

要技术有技术,要政策有政策,民众对于垃圾焚烧厂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请您接着往下看。

据芜湖生态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2月,全国(除港澳台)已运行垃圾焚烧厂共231座,分别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是目前全国仅有的正在建设,还未有垃圾焚烧厂运行的省份。

调查显示,231座垃圾焚烧企业中,只有不足50%的垃圾焚烧厂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公开信息;纳入在线监测的105座垃圾焚烧厂,除5座停产外,40座公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不完整、12座缺少自行监测案、35座无2015年年度监测报告、34座未依据新标准修改“污染物限值”、部分企业数据存造假空间。

就算是垃圾焚烧新国标实施后,企业超标依然严重。仅仅一季度,31家企业累计超新标高达4682次。二噁英公开情况差,差到什么程度?环保组织向全国33个市(区)级环保部门申请的64座垃圾焚烧厂的“2015年十项大气污染物1-3季度监测数据”中,仅获得6座垃圾焚烧厂的二噁英监测数据。

所以,站在民众的立场,对垃圾焚烧项目产生恐惧心理,无可厚非,更不应该大加指责。毕竟,技术合格了,新国标出台了,那又如何?信息不公开,企业超标排放,而偏偏这垃圾焚烧厂就建在自家“后院”,再想想二噁英的危害,似乎不恐惧才不符合常理。

相对于传统的垃圾掩埋手段,垃圾焚烧厂确实是一个环保的措施,既可以节约土地资源,也能对污染物进行焚烧处理,这一点哪怕是参与抗议的民众都知道。可假象和骗局,同样将民众的信任消耗殆尽。

一般来说,垃圾补贴决定着一个垃圾发电厂的收支平衡,补贴高,投资回报周期短。但有些企业甚至以飞蛾扑火之势,不惜以极低的垃圾处理补贴竞标。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不傻,为何做这种“傻事”?

“近些年,企业也越来越聪明了,不少企业甚至学会了‘倒逼’政府涨价,一些企业把项目拿到手后,项目盈利状况较差,烟气排放也不达标。后来通过媒体曝光,使政府面临压力,最后政府出资改造烟气处理设备,并把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一次性提高到120元/吨。”一家垃圾发电公司的董事长如是说。

一方面对恶心竞争保持“宽容”态度,一方面过度布局垃圾焚烧项目乃至尝试完全依赖焚烧的垃圾治理模式,不少地方政府“大跃进”式的错误决策,势必会在一定程度导致垃圾焚烧产能过剩,而在前端分类、企业达标运行、后端监管等环节跟不上的情况下,会带来更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社会冲突。

再者,垃圾焚烧的前提是垃圾分类,我国垃圾分类推广了多年,虽然在个别地区成效彰显,但总体成绩着实不尽如人意。垃圾不分类或分类不合理不彻底,焚烧过程中自然会产生有毒气体二噁英。再加上不少焚烧厂非但不分类焚烧,对于焚烧后残余物的处置也为所欲为,后果可想而知。

看了这么多,想必大家也已经稍稍了解,在我国,垃圾焚烧厂为何成为人人喊打的“污染制造机”了。

在司福斯特看来,垃圾焚烧发电,被认为是城市废弃物“变废为宝”的最优循环经济解决方案,也确实可以成为破解“垃圾围城”的最佳方案,但前提是:垃圾焚烧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系统,大幅度增加惩罚力度,做好垃圾分类的前端与后端工作等等,如此,才不会出现“解释越多,人家越觉得你有问题”的尴尬,才会让垃圾焚烧项目从“邻避”走向“睦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