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防爆等级的划分
1. 防爆区域划分
0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可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 出现的场所
10 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短时间频繁地出 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 区 :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 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0-22 区:为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定义的爆炸性粉尘区域划分,其中 20 区定义与 10区相同,11 区又细化分为 21 和 22 两区。
2. 防爆型式的划分
工业领域电气设备防爆最常用的型式是本质安全型、隔爆型和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是唯一可用于 0 区的防爆技术。 本安防爆技术的基本原理是从限制能量入手,可靠地将电路中的电压和电流限制在一个允许的范围内,以保证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或发生短路和元器件损坏等故障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不致于引起周围可能存在的危险气体的爆炸。
防爆型式 | 代码 | 国家标准 | 防爆措施 | 使用区域 |
隔爆型 | d | GB3836.2 |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 | Zone1-2 |
增安型 | e | GB3836.3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Zone1-2 |
本安型 | ia | GB3836.4 |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 | Zone0-2 |
ib | Zone1-2 | |||
正压型 | p | GB3836.5 |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 Zone1-2 |
充油型 | o | GB3836.6 |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 Zone1-2 |
充砂型 | q | GB3836.7 |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 | Zone1-2 |
无火花型 | n | GB3836.8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Zone2 |
浇封型 | m | GB3836.9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Zone1-2 |
气密型 | h | GB3836.10 |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 | Zone1-2 |
3. 爆炸性气体分类 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如下表 :
工况类别 | 气体分类 | 代表性气体 | 最小引爆火花能量 |
矿井下 | Ⅰ | 甲烷 | 0.280mJ |
矿井外的工厂 | ⅡA | 丙烷 | 0.180mJ |
ⅡB | 乙烯 | 0.060mJ | |
ⅡC | 氢气 | 0.019mJ |
美国和加拿大首先将散布在空气中的爆炸性物体分成三个 CLASS(类别):CLASSⅠ- 气体和蒸气 、CLASS Ⅱ-尘埃、CLASS Ⅲ-纤维,然后再将气体和尘埃分成 Group(组), A-G 组的代表物质分别为 A 乙炔、B 氢气、C 乙烯、D 丙烷、E、金属尘埃、F 煤炭尘埃、G 谷物尘埃。
4. 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温度组别 | 安全的物体表面温度 | 常见爆炸性气体 |
T1 | ≤ 450℃ | 氢气、丙烯腈等 46 种 |
T2 | ≤ 300℃ | 乙炔、乙烯等 47 种 |
T3 | ≤ 200℃ | 汽油、丁烯醛等 36 种 |
T4 | ≤ 135℃ |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种 |
T5 | ≤ 100℃ | 二硫化碳 |
T6 | ≤ 85℃ | 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 |
二、 防爆认证标志
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 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例如,欧洲防爆标志(ATEX)格式为:“E Ex iaⅡC T4”,E 代表 Cenlecom(欧洲电工标 准协调委员会)认证标识,Ex 为防爆公用标志代码,ia 表示采用本质安全防爆方法,可安装 在 0 区,ⅡC 表示允许使用在有ⅡC 级别气体存在的环境下,T4 表示符合 T4 安全温度组别 的要求;中国防爆认证和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认证(IECEx)标志与 ATEX 定义类似;北美 的防爆认证标志(UL)代码为“Class I,Division 1,Groups A,B,C,D,T5”,表示可使 用在 1 区、1 类 A-D 组气体环境下,符合 T5 安全温度组别的要求。